关于2010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事项的通知
京财会〔2009〕1995号
市属各单位、各区县财政局:
根据《会计法》和财政部《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现对2010年会计从业
资格考试事项安排如下:
一、考试科目和时间
考试科目: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、会计基础、初级会计电算化。
考试时间:
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:2010年3月20日 9:00-11:00
会计基础:2010年3月20日 13:30-16:00
初级会计电算化:2010年3月27日、3月28日(每场考试时间为60分钟,部分考区该科目
的报考人员较多,考试时间将顺延,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打印的时间为准)。
二、应试对象
凡符合《会计法》等有关法律、法规规定,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,均可报名考
试。
三、报名时间和办法
1、报名采用网上报名、现场确认方式,报考人员可登录北京会计网
www.kuaiji.com.cn,具体办法详见网上报名须知。
网上报名时间:2009年10月12日8:00开始,10月18日17:00结束。
现场确认时间:2009年10月19日至10月23日,现场确认办理时间以各报名点安排时间为
准(报名地点附后)。
2、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(在报名表指定位置粘贴近期同底
片一寸免冠照片二张),在现场确认时间内到选定的报名地点办理确认及交费手续。
3、报考人员办理报名手续,须本人现场确认后方为有效。
4、符合《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》京财会(2006)832号文件,有关会计类
专业毕业生报考规定的报考人员,现场确认时应同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,具体要求详见网上
报名须知。
5、报考人员应到财政局指定的报名地点报名,在非指定报名地点报名无效,出现任何
问题由报考人员自负。各报名点、培训学校不得强制报考人员参加考前培训和购买相关用
书。
6、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手续,市财政局不再安排补报名。
7、报考人员应于2010年3月1日至12日登录北京会计网www.kuaiji.com.cn自行打印准考
证,具体办法详见网上打印说明。
四、收费标准
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《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》(京发改[2009]
477号)规定收费标准为: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、会计基础科目每人每科收取35元,初
级会计电算化每人每次80元。
五、考点安排
考点由各区县财政局报北京市财政局后确定。考生的准考证号码由计算机排序确定。
六、考试纪律
在严格执行《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规则实施办法》的同时,依照国家有关考试的规
定,对考试作弊的考生取消其考试成绩。
七、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》的颁发
凡在两年内参加三科考试,成绩合格者到最终报名点申请领取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》。成绩
查询方法及申请领证时间安排参见准考证上的相关内容。
北 京 市 财 政 局
二○○九年九月七日
提示:该通知相关内容将在2009年9月18日的《北京日报》和9月21日的《北京晚报》、
9月17日的《京华时报》上刊登。
发布时间:2009年9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