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(试点)的通知
北京市财政局文件 京财会〔2011〕1066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 考试(试点)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: 为积极稳妥推进我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(以下简称无纸化考试)工作,根据财政 部《关于推进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指导意见》(财会〔2008〕16号)、《关于全面推 进我国会计信息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财会〔2009〕6号)、《关于推进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 统建设的指导意见》(财会〔2009〕13号)的相关要求,结合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实 际,定于2011年下半年进行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工作,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试点工作的组织 无纸化考试是以财政部印发的《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》为依据,以优化的题库资源为 基础、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,通过随机组卷,生成无纸化考试试卷进行考试,并及时生成 考试成绩,集报名、试卷生成、上机考试、阅卷、成绩生成、合格证打印为一体的、多元 化、新型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模式。此次无纸化考试试点工作由市财政局统一领导,各区县 按统一要求组织并负责本考区的各项考试考务工作。 二、报名条件 凡符合《会计法》等有关法律、法规规定,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,均可报名考 试。符合《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》(京财会〔2006〕832号)的有关会计类专 业毕业生报考规定的报考人员,现场确认时应同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,具体要求详见网上报 名须知。 三、报名方式和时间安排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、现场审核方式,各区县财政局开通网上报名服务,报考人员可登录 北京会计网www.kuaiji.com.cn,具体办法详见网上报名须知。 1、网上报名时间:6月27日9:00开始,6月29日17:00结束,报满为止。考生可任选考 区、任选科目报考。 2、现场审核时间:7月4日-7月6日三天。各区县开通现场审核系统,完成现场审核、收 费、收表工作。现场审核办理时间以各报名点安排时间为准(报名地点附后)。 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(在报名表指定位置粘贴近期同底片一 寸免冠照二张),在现场确认时间内到选定的报名地点办理确认及交费手续。报考人员办理 报名手续,须本人现场确认后方为有效。 四、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执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《关于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收费标准的函》 (京发改〔2011〕396号),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每科80元。 五、考试时间安排 8月6日-8月7日。准确时间以准考证为准。 六、考试科目和题型 无纸化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、会计基础、初级会计电算化。考题覆盖 《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》中所有知识点,题型包括判断题、单选题、多选题、不定项选择 题、综合题五种类型。无纸化考试试卷由无纸化考试系统随机排列、组卷并生成,各科满分 为100分,60分及格。 七、考试方式和成绩衔接 按现行系统设置,考试为每个考试科目一个小时,中间不休息,连续完成三个考试科 目。三个考试科目同时报考同时及格即可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。考生可选择报考全科、双 科或单科,考试成绩与2011年3月的考试成绩具有同等效力,合格成绩保留到下年有效。考 生的电子试卷保存1年。考试完成后当时出成绩,考生一周后可登陆北京会计网查询。 八、打印准考证 2011年7月20日后,考生可自行在北京会计网上打印准考证。 九、证书的申领 2011年9月20日后,成绩合格考生可到原报名点领取证书。 特此通知。 特此通知。 附件:2011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(试点)报名点 二○一一年六月二日 北京市财政局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