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市指定继续教育培训机构

 您所在的位置:首页 > 新闻动态

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14年度北京市

来源:北京财政网  作者:北京财政网  发布时间:2014-04-03  共有:人访问  
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14年度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

日期:2014-03-31


   北  京  市  财  政  局  文  件  

京财会〔2014〕545号


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14年度北京市会计专业

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

各区县财政局,市属各委、办、局、总公司、高等院校人事(干部)处,各人民团体人事(干部)部门,各有关单位:
   根据财政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《关于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会考〔2014〕6号)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文件精神,结合北京地区实际情况,现将201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   一、考试形式
   经财政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决定,2014年度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实行无纸化考试,考试时间定于2014年9月;中级资格、高级资格采用纸笔考试,考试时间定于2014年10月。
   二、考试报名
   (一)基本条件
   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,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:坚持原则,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;认真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,以及有关财经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制度,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;履行岗位职责,热爱本职工作;具备会计从业资格,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(北京市财政局、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、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、驻京部队、原铁道部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)。
   (二)具体条件(见附件一)
   三、考试科目
   (一)初级会计资格:考试科目包括《初级会计实务》和《经济法基础》。
   (二)中级会计资格:考试科目包括《中级会计实务》、《财务管理》和《经济法》。
   (三)高级会计资格:考试科目为《高级会计实务》。
   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,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,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。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,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,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,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。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,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(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)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。
   四、考试大纲
   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。
   五、考试费用
   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初、中级资格考试费用变更为每科56元,高级资格考试费用为70元。
   六、考试时间
   初级资格考试于2014年9月20-24日举行;中级资格、高级资格考试于2014年10月25-26日举行。
   初级资格《初级会计实务》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,《经济法基础》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.5小时;两个科目连续考试。中级资格《中级会计实务》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,《财务管理》科目考试时长为2.5小时,《经济法》科目考试时长为2.5小时。高级资格《高级会计实务》科目考试时长为3.5小时。
   各级别、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:


考试日期

初级资格

(无纸化考试)

中级资格

高级资格

9月20日至24日(共5天、

10个批次)

9:00-12:30

初级会计实务

经济法基础

14:30-18:00

初级会计实务

经济法基础

10月25日

(星期六)

9:00-11:30

财务管理

14:00-16:30

经济法

10月26日

(星期日)

9:00-12:00

中级会计实务

9:00-12:30

高级会计实务


网站首页 | 京金概况 | 电脑培训 | 会计培训 | 学生作品 | 技能培训 | 网站建设 | 在线留言 | 在线报名 | 联系我们

京ICP备09043619号  技术支持:富源汇丰 地址: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半壁店樱花园六区3号楼京金教育  联系电话:010-81464728  010-81464728

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